Thursday, August 24, 2006

從 何 俊 仁 到 銷 售 稅

有 市 民 在 報 紙 買 了 全 版 廣 告 , 黑 底 白 字 , 引 用 馬 丁 路 德 金 的 名 句 : 不 義 之 事 , 無 論 發 生 在 哪 裡 , 都 會 威 脅 所 有 地 方 的 正 義 。

人 身 安 全 是 自 由 社 會 的 基 石 。 自 由 社 會 的 信 念 , 是 每 個 人 皆 有 權 替 自 己 作 主 , 在 不 受 威 嚇 下 , 自 由 作 出 選 擇 。 當 然 , 自 由 是 有 界 限 的 , 美 國 一 名 前 高 院 法 官 說 得 簡 潔 : 在 下 揮 拳 的 自 由 , 止 於 閣 下 的 下 巴 。

但 凡 有 計 劃 之 暴 力 行 為 , 皆 是 針 對 自 由 理 念 的 恐 嚇 訊 息 , 分 別 只 是 傳 送 的 範 圍 。 後 母 聘 初 中 生 追 斬 繼 子 , 是 要 訓 那 位 小 朋 友 ; 阿 蓋 達 派 人 發 動 九 一 一 襲 擊 , 則 是 向 全 世 界 宣 戰 。 找 人 於 光 天 化 日下 的 中 環 , 毆 打 何 俊 仁 , 目 標 清 楚 , 猶 如 向 每 個 香 港 人 發 有 聲 有 畫 的 恐 嚇 手 機 短 訊, 囂 張 程 度 令 人 側 目 。

馬 丁 路 德 金 說 , 我 們 際 遇 彼 此 相 連 , 息 息 相 關 , 今 天要 是 置 身 事 外 , 縱 容 針 對 他 人 的 不 義 , 他 日 不 義 可 能 會 發 生 在 你 身 上 。 近 日 輿 論 評論 何 俊 仁 事 件 , 引 用 「 破 窗 理 論 」 , 意 思 大 致 相 同 。

「 破 窗 理 論 」 源 於 一 篇 刊 於 一 九 八 二 年 的 文 章 , 大 意 如 下 : 一 座 大 廈 有 幾 扇 破 窗 。 要 是 無 人 修 理 , 破 壞 者 會 變 本 加 厲 , 多 破 幾 扇 。 更 甚 者 , 可 能 會 把 行 動 升 級 , 入 屋 行 劫 , 甚 至 縱 火 燒 屋 。 同 樣 道 理 , 行 人 路 上 出 現 垃 圾 , 若 不 清 除 , 會 引 來 更 多 人 在 此 亂 丟 垃 圾 , 甚 至 偷 車。

最 廣 為 引 用 的 實 例 , 是 朱 利 阿 尼 掌 政 時 代 , 紐 約 市 實 行 「 零 縱 容 」 , 厲 行 打 擊 輕 微 罪 行 , 如 搭 霸 王 地 鐵 、 醉 酒 鬧 事 、 當 街 小 便 、 於 燈 位 強 行 洗 車 收 費 等 等 。 結 果 發 現 , 紐 約 市 往 後 幾 年 的 治 安 大 有 改 善 , 無 論 輕 微 或 重 型 罪 行 的 數 目 , 皆 顯 著下 降 。

有 不 少 人 質 疑 「 破 窗 理 論 」 以 小 制 大 之 說 是 否 可 信 , 事 關 紐 約 一 例 ,有 其 他 可 能 更 為 重 要 的 因 素 令 嚴 重 罪 案 減 少 。 例 如 在 放 寬 墮 胎 下 , 那 一 代 未 婚 產 子 的 情 況 , 比 起 對 上 一 代 大 幅 下 調 。 究 竟 捉 垃 圾 蟲 能 否 減 少 暴 力 事 件 ? 嚴 懲 毆 人 暴 徒 會 否 阻 嚇 持 械 行 劫 ? 難 說 。 但 無 論 如 何 , 將 今 次 事 件 的 行 兇 者 捉 拿 歸 案 , 卻 肯 定 是捍 衞 自 由 社 會 的 重 要 一 步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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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 獨 有 偶 , 經 濟 學 上 出 現 過 另 一 個 「 破 窗 寓 言 」 , 是 一 名 法 國 學 者 在 一 八 五 ○ 年 提 出 的 , 大 意 如 此 : 一 個 小 孩 摔 破 了 一名 店 主 的 窗 戶 , 遭 眾 人 責 備 。 但 有 人 卻 指 出 , 窗 戶 破 了 , 令 修 窗 工 人 多 了 生 意 ; 修 窗 工 人 錢 多 了 , 去 幫 襯 麵 包 師 傅 多 買 麵 包 ; 麵 包 師 傅 錢 多 了 , 去 鞋 舖 買 新 鞋 , 益 了 鞋 店 老 闆 。 換 言 之 , 小 孩 破 窗 會 促 進 經 濟 , 值 得 鼓 勵 也 。 再 推 一 步 , 如 果 修 窗 工 人 付 錢 請 小 孩 破 窗 , 是 否 也 屬 美 事 一 樁 ?

問 題 出 於 哪 裡 ? 上 面 的 說 法 , 只 看 到 破 窗 帶 來 的 生 意 , 忘 記 了 破 窗 的 戶 主 拿 出 來 修 窗 的 錢 , 本 來 可 以 用 來 買 新 衫 , 繼 而 令 服 裝 店 東 主 有 能 力 買 水 果 等 等 。 寓 言 的 作 者 指 出 , 很 多 時 候 我 們 只 注 意 看 得 到 的 事 情 , 忽 略 了 沒 有 發 生 的 事 情 , 故 出 現 「 破 窗 應 當 鼓 勵 」 般 的 謬 誤 。

如 此 思 維 俯 拾 皆 是 , 就 添 馬 艦 計 劃 一 事 , 有 支 持 者 的 理 由 是 工 程 會 製 造 就 業 。 但 不 要 忘 記 , 政 府 用 於 添 馬 艦 的 巨 款 , 原 本 可 以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, 或 還 富 於 民 , 讓 市 民 自 行 按 喜 好 以 不 同 形 式 消 費 。 另 一 例 子 , 有 人 支 持 銷 售 稅 的 理 由 , 是 此 稅 執 行 繁 複 , 會 增 加 社 會 對 稅 務 專 家 的 需 求 , 製 造 就 業 機 會 。 說 過 了 , 要 是 那 麼 簡 單 , 倒 不 如 學 當 年 大 興 土 木 、 人 工 島 上 蓋 機 場 的 日 本 , 請 人 把 獅 子 山 的 石 頭 搬 去 九 龍 東 對 出 海 面 , 建 個 人 工 島 , 然 後 再 把 人 工 島 還 原 為 獅 子 山 , 來 回 十 次 , 就 業 、 經 濟 豈 不 猛 飛 ?

所 以 說 , 何 俊 仁 一 案 , 破 窗 當 然 要 補 ; 政 府 「 為 經 濟 」 而 破 窗 , 也 不 應 盲 從 附 和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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